中新网沈阳8月2日电 (记者 韩宏)记者2日从沈阳市商务局获悉,沈阳市将允许中外共同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该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加大医疗服务供给,在激发外国资本积极性的同时,也将进一步丰富沈阳市医疗资源,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7月1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涉及沈阳市的调整事项共4项,包括医疗、旅游、信息服务等多个领域,此次调整标志着沈阳市在服务业扩大开放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除了医疗领域,在信息服务方面,沈阳市将向外资开放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该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吸引海外电信运营商通过设立合资公司,为在沈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提升沈阳市信息服务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同时,沈阳市将取消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不含禁止外商投资领域)、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该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吸引更多外资互联网公司在沈设立相关电信企业,为本地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更加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

  据介绍,2023年,沈阳市服务业增加值4834.5亿元,同比增长5.5%,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9.5%。沈阳市新设服务业外资企业数161家,增长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