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9月1日电(记者 陈静)9月1日起,《上海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

  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规定》。这是中国首创针对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共设二十五个条款。上海市教委方面表示,这是一部“创制性”“促进类”“小切口”的地方性法规,着眼于强化社会协同育人的责任,促进全社会资源挖潜汇聚和有效利用,为推进与城市定位相匹配、与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相适应的校外实践教育提供法治保障。

  《规定》明确校外实践教育是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学校培养目标,组织本校学生在校外通过参观体验、实践探究等多种形式开展的实践教育活动。上海市教委方面表示,将指导学校把校外实践教育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实施计划,充分用好各类社会资源,加强与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对接,鼓励建立合作机制,依托不同场所资源,开发校外实践教育课程;同时加强探究式、体验式、浸润式学习,开展集体教研,设计特色课程案例,打造“实景课堂”“行走课堂”等。

  在走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海嘉定区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构建了区域“擎”综合课程体系,分成人文和科创两大板块,涵盖智慧枢纽、科创中心、汽车之城等8个主题,研发了面向小学、初中、高中的科创实践类课程300余门,覆盖90余所中小学。嘉定区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许晓芳表示,校外实践教育是衔接打通学生学科知识学习与社会实践历练的“最后一公里”,有利于推动全社会育人资源融会贯通。

  上海市教委方面表示,将对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实行分级管理,推动建立校外实践教育场所资源库,会同相关部门研制市级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建设标准和评估办法;同时,加强与其他省市交流合作,推进资源开发共享和信息互联互通。

  “《规定》的出台对各区教育部门来说,更像是‘及时雨’和‘指南针’。”普陀区教育工作党委书记胡俊认为,《规定》创新提出“场所资源库”市区分级管理,精准靶向基层实际工作遇到的难点和堵点,更有利于融合育人。据悉,今后,该区将对“普陀大学堂”进行扩优提质,要根据学生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和社会发展需要,对现有九大“学堂”进行再梳理再优化;同时,推陈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