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26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通报山西省委原副书记商黎光涉嫌受贿一案进展。经最高检指定,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已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称,被告人商黎光利用担任河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副书记、常务副书记,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副书记、市长,河北省沧州市委书记,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山西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商黎光生于1963年11月,河北人,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于2003年出任河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
2023年9月,官方通报商黎光在任上被查。今年2月,官方通报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胆大妄为,贪婪无度”“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大搞权色、钱色交易”等。
在河北工作期间,商黎光曾与王雪峰共事。今年5月,山西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雪峰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根据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王雪峰的贪腐之路始于1999年。他利用担任河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安排工作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40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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