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不断纯洁党的组织、健康党的肌体提供了坚强制度保证,更为千千万万党员敲响了警钟、标出了红线。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准确领会《办法》精神,以“不合格”的反面典型为镜鉴,坚持对党绝对忠诚、用心为民服务、慎独慎行慎微,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鲜红底色永不褪色。
红色一直是中国共产党最鲜亮的底色,凸显着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一颗红心永向党”的传承。回望百余年党史,多少壮怀激烈的牺牲,多少千难万险的跋涉,多少筚路蓝缕的奋斗,凝结成我们党赓续传承的红色基因。擦亮先锋底色,始终是共产党员终身践行的必修课题。党员干部要善于从党史中赓续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用党的历史经验和实践创造启迪智慧、砥砺品格。时刻铭记“对党忠诚、永不叛党”的庄严誓词,坚守真理、坚守正道、坚守原则、坚守规矩,将“鲜红”底色刻录在灵魂深处、贯穿于各项工作,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底色”也是“底线”,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弃。《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坚持从实际出发,规定了适用情形、处置方式和具体程序。广大党员干部须对照《办法》划定的红线和底线,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时刻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筑牢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根基。要时刻以党性为“镜”,自觉同英雄先烈比境界、同先锋模范比担当,经常性进行自我反省、自我批评、自我教育,把党员意识全部融入到灵魂、血脉之中,深入到精神、信仰之中,练就共产党人的钢筋铁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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