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一刀切”地禁止,倒不如进一步细化租赁合同。

  近日,海报新闻记者调查某地的租房市场发现,多家租房中介明确表示不为50岁以上的寻租者提供住房合租服务,也有中介对大龄租客表示需要进行单独的审批流程和管理。一时间关于“50岁以上就不能租合租房”的话题引发舆论热议。

  其实,这不是一地独有的现象,在媒体的走访中,不少城市都有类似的要求,有些甚至把年龄卡到了“40岁”。这让中年租客不得不放弃合租,转而选择成本更高的整租,也或多或少感到了一种年龄歧视。

  房屋租赁其实比较特殊,是一个民事合同行为,而非简单的消费行为。从这角度说,房东可以对房客提出种种要求,性别、卫生习惯、不能养宠物等,当然也包括年龄。

  而在租房市场上中老年人确实会面临更多审视,这背后主要是出于健康安全的顾虑。也正因为如此,有法律人士指出,“年龄限制”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但其中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租客面临的并非传统的房东,而是合租平台,抑或托管中介,其将年龄进行“一刀切”的限制,上升为普遍的行规,像有平台就直接表示这“无法通融”。而一些平台给出的理由是,“容易在共享区域使用上产生生活矛盾”等,这就多少让人感到冒犯了。

  共享区域的使用、生活习惯等,并非不可协商的事项,本质上也和年龄没有必然关系。如果在这些方面达成了一致,那么四五十岁又有什么关系呢?

  至于健康问题,按照今天的营养、医疗水准,四五十岁并不必然意味着健康问题频发。现在一些平台、中介机构简单将中老年群体排除在外的做法,难免给人一种歧视的观感。

  此前也发生过类似的争议。2023年,深圳某公寓曾因签约年龄限18周岁至40周岁引发争议。后来在巨大的争议之下,公寓对合约内容进行了修改,取消了年龄限制。

  这对于一些合租平台来说,也应当有所启发。与其“一刀切”地禁止,倒不如进一步细化租赁合同,将一些事项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

  另外,住房租赁作为一种基本的民生需求,应当有基本的人道精神和公平底色。事实上,近些年的公共政策中,“租售同权”“支持住房租赁产业发展”已成高频词汇。也有市场机构测算,未来我国有租房需求的人口超2亿。

  而未来住房租赁若成为一种与购房平行的居住选择,那么诸如“年龄限制”的问题也理当得到解决。可以想象的是,如果人们的预期是到了某个岁数就会被租赁市场排除在外,那么必然影响其租赁意愿,进而影响住房租赁产业的长远发展。

  相关部门不妨引导平台合理制定规则,改变那些粗线条的规定,代之以更加细化和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同时,一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应当提速,通过增加供给,逐步改善市场供求关系,不至于让一些年纪稍大的房客,动辄落入被“挑挑拣拣”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