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发布
消费测评附加购物链接未标“广告”将被查处
本报讯 (记者杨召奎)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提出,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不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其中消费测评附加购物链接未标“广告”等行为将被查处。
广告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发布
消费测评附加购物链接未标“广告”将被查处
本报讯 (记者杨召奎)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提出,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不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其中消费测评附加购物链接未标“广告”等行为将被查处。
广告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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