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底,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达到1.25亿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66.9%;1-7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1654家,同比增长11.4%……近年来,我国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市场经营主体持续提质扩容。近日,中央层面首次专门就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出台政策文件,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市场准入是各类经营主体开展经营、参与竞争的起点,统一、公平、开放的规则是必不可少的基础保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各类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通过完善制度确保“一张清单”管到底,不得“单外有单”。《意见》提出,加强内外资准入政策协同联动——对外资放开准入限制的,对内资同步放开;在不违反国际协定和承诺的前提下,对内资设定准入门槛的,对外资同步适用。这既是对营商环境基本制度规范公平性的践行,也是对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发展思路的延续。《意见》提出,有序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加大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力度,进一步释放出积极的政策信号。
我国自2018年起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近年来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稳步开展,一批人民群众关心、企业关切的典型准入壁垒有效破除。截至目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已动态修订3次,禁止许可事项大幅压减;海南自贸港、深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州南沙等重点区域有序出台放宽市场准入政策措施;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典型案例归集通报、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等重要制度模块相继建立。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