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23日电 (记者 刘育英)日前,中国工信部发布关于暂停钢铁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自2024年8月23日起,暂停公示、公告新的钢铁产能置换方案。此举旨在进一步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政策。
2021年6月,工信部对原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出台施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该办法要求,建设炼铁、炼钢产能均须分别实施产能置换。
通知称,《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实施以来,钢铁行业通过钢铁产能置换,有力促进了行业改造升级、结构调整、布局优化和兼并重组,但仍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监督落实机制不完善、与行业发展形势和需求不相适应等问题。当前,钢铁行业供需关系面临新挑战,绿色低碳、结构调整、布局优化、兼并重组等对产能置换政策提出了新要求。
工信部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快研究修订钢铁产能置换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产能置换政策措施,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后印发实施。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