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8月15日电 (孙秋霞 冯建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的通知》,推动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先行先试,明确各试点县(市、区)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修复协议和土地出让合同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协议签订工作。
据了解,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坚持“谁修复,谁受益”原则,开展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通过矿山生态修复协议和自然资源资产配置协议同步签订等方式,推动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和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打包项目,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建设。
具体来看,试点工作将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各试点县(市、区)设立矿山生态修复和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打包项目,制定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方案,将上述有关方案与各类指标转让等支持政策一并公开,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竞争方式,确定矿山修复方案实施和资源资产配置方案使用者,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修复协议和土地出让合同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协议签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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